“斯文骨肉”用到西门庆身上,真是滑天下之大稽。而作者丝毫不动声色,完全是写实的笔调。而到了这个时候,“斯文骨肉”的西门庆便开始了毫不“斯文”的交易: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.jinpm.cn金瓶梅网-http://www.jinpm.cn/313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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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岁因舍亲在边上纳过些粮草,坐派了些盐引,正派在贵治扬州支盐。望乞到那里青目青目,早些支放就是爱厚。因把揭帖递上去,蔡御史看了。上面写着:“商人来保、崔本,旧派淮盐三万引,乞到日早掣。”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.jinpm.cn金瓶梅网-http://www.jinpm.cn/313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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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御史是巡盐御史,负责管理盐业贩卖,比如允许何时何地可以以什么样的价钱贩卖食盐等。西门庆的意思说,我这里有三万引贩盐的额度,可不可以允许我的盐比其他家的盐早几天时间上市贩卖?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.jinpm.cn金瓶梅网-http://www.jinpm.cn/313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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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要简单解释一下明代的食盐专卖制度⑤。自明初,朝廷即实施食盐专卖。盐的生产是在朝廷的统一监督下进行,所有产品为官仓统管。商人是以粮换盐的方式从官仓获取盐货,再运往指定的地点销售。也就是“召商输粮而与之盐”。而商人以交纳粮食的“发票”换取食盐的“提货单”,这个“提货单”就称之为“盐引”。“盐引”上标明提货的数量与指定的销售地。可以说,这是相当成熟的专卖制度。但是,其中也有很大的腾挪空间。一是朝廷为了解决眼前的财政困难,往往不顾盐的实际产销量,多收粮食多开“发票”,使得“发票”兑换不到“提货单”,或是不能马上提到货,甚至有积压三五年乃至十余年的“旧引”;二是每年的盐货上市的各具体环节须经主管官员批准。这样,主持盐政的官员就有了很大的控制市场的权力。到了万历四十年以后,这种专卖制度出现了很大的问题,几乎不能运转下去,和这种权力介入市场的状况有很直接的关系。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.jinpm.cn金瓶梅网-http://www.jinpm.cn/313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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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门庆的要求包括了两个方面,一是保证他手里的“盐引”——提货单能正常提货,不要被拖延积压成为旧引,那样会损失资本的利息;二是特批提前提货,使他的盐比他人早进入市场,利用供求的不平衡牟取分外的利润。文章源自金瓶梅网www.jinpm.cn金瓶梅网-http://www.jinpm.cn/313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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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西门庆先后在蔡御史身上的高额“投资”,令蔡无法不回报。何况此时的蔡已深谙官场门道,于是:
蔡御史看了,笑道:“这个甚么打紧!”“我到扬州,你等径来察院见我,我比别的商人早掣取你盐一个月。”
他的大方让贪心的西门庆都喜出望外,连说“十天就够了”。因为提前十天上市就足以大赚一笔了。
从西门庆前后两次的招待——特殊的投资,到蔡御史几次说出的报答的承诺,再到蔡御史使用权力为西门庆牟取市场竞争之外的超额利润,这一次完整的、典型的“寻租”过程就活灵活现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了。
这里还可以说一点题外的话,在盐业史的领域内,通常认为“大量史料表明,所有这些(食盐的出售)价格都是由朝廷或朝廷命官确定的”⑥。显然,所说的“大量史料”没有包括《金瓶梅》。因为上述描写分明告诉我们,盐的价格是和市场供求有关的,是大盐商可以操纵的。
与这一“寻租”过程相纠结的,还有另一笔双重的钱权交易。
西门庆买官之后就有了两重身份,既是朝廷命官又是市场上的商人。作为商人,他需要“租借”官吏的公权力来牟利;而作为官员,他又把手中的权力“出租”给商人得到经济利益。
商人苗青谋杀了家主,侵吞了两千两银子的货物。事发后,他把货银全给了西门庆及其情妇。西门庆就开脱了他。后来,此事被曾巡按纠弹。西门庆除了求蔡京庇护外,又想到了蔡状元/蔡御史。正巧新任巡按宋御史与蔡御史同行。西门庆就通过蔡来买通宋。他先到蔡御史船上拜见了,备言邀请宋御史之事。蔡御史为了报当年的恩情,也就爽快地答应了——按道理说,宋御史作为按临当地的主官,是不应有这样的私下会晤的。等到见过诸位地方官员之后,蔡御史就找到宋御史来下说辞:
“清河县有一相识——西门千兵,乃本处巨族,为人清慎,富而好礼,亦是蔡老先生门下,与学生有一面之交。蒙他远接,学生正要到他府上拜他拜。”……宋御史令左右取手本来看,见西门庆与夏提刑名字,说道:“此莫非与翟云峰有亲者?”蔡御史道:“就是他。如今见在外面伺候,要央学生奉陪年兄到他家一饭。未审年兄尊意若何?”宋御史道:“学生初到此处,只怕不好去得。”
宋御史的意思是,自己是当地最高长官(代天巡狩),跑去见一个下级恐怕不太合适。蔡御史就说:“年兄怕怎的?既是云峰分上,你我走走何害?”于是吩咐看轿,就把宋“挟持”到了西门府上。宋御史毕竟心有顾虑,在西门家草草吃了几口饭就要起身。西门庆想要行贿似乎都无从下手。若是直接送银子,宋御史是肯定不会收的。西门庆其实早想到这一层,当即命令手下,把两桌的金银酒器餐具,都装在食盒内,共有二十抬,叫下人送到宋御史住处。其中包括“两坛酒、两腔羊、两对金丝花、两匹缎红、一副金台盘、两把银执壶、十个银酒杯、两个银折盂、一双牙箸”。宋御史正在推让间,酒席已经被打包好送出门了。于是,宋御史作出不得已的样子,只好收下。等到蔡在西门家过夜、享受了“特别招待”之后,蔡御史欠西门庆的情就更多了。西门庆顺势说起这个人命官司。蔡御史爽快答道:“这个不妨,我见宋年兄说,设使就提来,放了他去就是了。”后来蔡御史果然对宋御史提到这个案子,说这件案子是前任巡按留下的,你管它干什么。于是宋巡按就把这件案子一笔抹平!这个事件可说是前一个的“寻租”事件的延续,蔡御史的形象经此一次渲染,愈加复杂了。